
图为农村新型经济实体专项监察部署会现场
11月29日,碧江区召开“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专项监察启动暨培训会。会议传达了《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专项监察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同时,对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政策、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监察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全区共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本次专项监察对象是十八大以来,在村组集体经济、农民参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混合制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重点查处农村新型经济实体方面的权钱交易、谋取私利、虚报套取等腐败问题,以及党员干部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甚至滥用职权或者徇私枉法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民生监督组要正确认识专项监察的重要性,摸清农村新型经济实体的整体概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全面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涉及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好本组的监督力量,把握时间节点,科学组织监察,搞好工作统筹,层层压实责任,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资料进村入寨,通过座谈访问、查阅资料和实地核对、与群众面对面等形式,对区域内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报同级党委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突出问题。
会议明确,此次专项监察将以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项目资金为基础,组建13个专项监察组监察13个乡(镇、街道),从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对十八大以来所有农村新型经济实体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全覆盖监察。(饶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