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通报2起违反“三个开刀” 专项整治典型案件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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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三个开刀”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具体化,着力整治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情形,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碧江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铜仁市碧江区环北街道梵净山社区原支部副书记田小波非法占有集体、私人资金问题。2015年6月,田小波在环北街道创建办代领了杨某某的巷道工工资存折后,未将该存折发放给杨某某,直到2015年9月16日,杨某某向其要存折,田小波才将存折归还给杨某某,在其保管期间,田小波将存折中7月和8月的巷道工工资(每月1250元)共计2500元取出,除发给杨某某2000元工资外,剩余500元被其占为己有。2015年9月,在未征得杨某某同意的情况下,田小波少支付杨某某打扫熊家屯小区卫生工资250元,并将该250元占为己有;2015年7月至9月,田小波利用其代管化肥厂小区管理费的职务便利,在未征得化肥厂小区业主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在管理费中私自增列道路硬化协调费500元、小区管理辛苦费500元/月(3个月1500元)、虚增宣传牌费用1500元,共计3500元占为己有。2017年1月23日,田小波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及小区管理费,被环北街道党工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铜仁市碧江区瓦屋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建军侵吞农村散居孤儿生活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刘建军利用担任瓦屋乡民政办负责人职务上的便利,在申报瓦屋乡农村散居孤儿生活补助资金过程中,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5名儿童,编造虚假申报资料与其他26名儿童申报资料一并申报。申报成功后,刘建军在区民政局领取瓦屋乡农村散居孤儿生活补助存折31个,只发放存折4个,将未发放的27个存折中生活补助资金共计49.735万元于2011年至2016年6月期间陆续取出,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3月和6月,刘建军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建军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违纪资金已退回瓦屋乡农村散居孤儿生活补助存折上。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三个开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三个开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个开刀”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正风肃纪、民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暗访督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