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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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增强警示震慑作用,铜仁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副科级干部张志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张志强在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看守所工作期间,于2016年3月24日私自约见在押人员家属并收受其所送茅台“内部特供酒”2瓶;先后于2016年6月10日和11日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000元。张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9月,张志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2月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调离政法系统,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万山区科学技术协会正科级干部梁巨云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底至2016年初,梁巨云在担任万山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先后5次收受工程承包商梁某所送飞天茅台酒15瓶和高档香烟6条。梁巨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梁巨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思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原所长冉启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冉启武每年春节期间在办公室收受服务管理对象某驾校负责人礼金,共计人民币4000元。冉启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冉启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一鸣大操大办酒席问题。2016年11月9日,张一鸣在印江县城中洲小区为其女儿大操大办结婚酒席,收受服务管理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4.4万元。2016年12月,张一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肖正江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5月至6月期间,肖正江在独任审理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过程中,违规接受被告人宴请、到娱乐场所消费。2016年12月,肖正江受到记过处分。
6.松桃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工作员龙先勇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龙先勇在担任石梁乡计生办主任、计生站站长期间,先后19次将其私人产生的4465元车辆加油费在该乡计生办公款报销。2016年12月,龙先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上述违纪问题,有的发生在岁末年初、年节假期,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第二次党代会、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治理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突出问题,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约谈提醒;对春节期间不收手、不知止、不收敛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追责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铜仁市纪委)